新京報訊 (記者劉洋)身為全球知名貨運公司敦豪全球貨運(中國)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方區財務經理的王先生,在一次高管聚會後猝死,家人認為其系累死申請工傷未成,將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以下稱朝陽區人社局)告上法院。
  記者昨天獲悉,朝陽法院認定王先生系私人聚會、家內猝死,判決駁回了家屬的起訴。
  外企高管聚會後猝死
  王先生1994年入職敦豪貨運北京分公司,後擔任北方區的財務經理,因工作需要,家在天津的王先生獨自來京工作併在北京購房。
  去年5月28日下班後,王先生應公司北方區總監邀請與在京的高級經理聚餐,很晚才回到住處。之後兩天,公司同事聯繫不上王先生,到家中查看才發現其身亡。
  為查明原因,公安機關委托鑒定機構對王先生進行了法醫病理學鑒定,鑒定結論為排除外傷致死和中毒致死,因未行屍體解剖,無法確定具體死因,結合案件不排除猝死。同日,公安機關出具了《關於王先生死亡的調查結論》和《鑒定結論通知書》,認定王先生不排除猝死,該人死亡不屬刑事案件。
  自願聚會被認定非工傷
  今年1月8日,王先生之妻蓋女士向朝陽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。但朝陽區人社局經過調查取證後,出具了《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》。
  蓋女士認為,王先生執行的是不定時工時制,從他2013年5月28日至29日凌晨去世前的活動時間表看,其一直處於持續的工作狀態。王先生在北京暫住地於工作期間死亡,屬於工作性質的死亡,應視同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崗位上死亡。
  但法院審理後認為,王先生當日下班即離開辦公場所,所從事活動亦為自願參加的私人聚會,其死亡不符合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,最終,朝陽法院一審判決維持朝陽區人社局作出的《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》。
(原標題:高管聚會猝死非工傷?家屬訴人社局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hqgdyrxnghzb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