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方是感情受挫亟待他人安慰,一方是長期性壓抑四處尋人釋放,當兩者碰到一起,難免會越軌。近日,徐匯區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,女大學生吳雲深夜應邀外出卻慘遭網友“變臉”,最後結果可想而知,這位“變臉”的男子最終也以強姦罪受到法律的嚴懲。
  感情受挫
  年輕漂亮的吳雲今年剛剛20歲出頭,是本市一所著名大學的學生。今年6月,由於和男朋友鬧彆扭,吳雲的心情非常不好。這時,一名男子通過陌陌軟件給她發來消息,表示想和她聊天交友。
  而此時吳雲也想發泄一下內心的苦悶,兩人一拍即合。她打開對方的頭像,感覺對方長相英俊瀟灑,正是自己喜歡的類型,再看到對方職業上寫的律師,更增加了一絲好感。聊天中,吳雲得知當天是對方的生日,他正與朋友一起喝酒。之後,對方說網絡信號不好,與她交換了手機號碼,雙方改為短信聊天。晚上,這名男子說自己喝多了,被朋友送到了一家賓館,便想讓吳雲過去見見面。而此時,時鐘的指針已經指向12點了。
  網友“變臉”
  吳雲特意打扮一番來到賓館。然而,一進門就不對了。房間里的男子短髮,個子不到一米七,還偏胖,長相相當普通,和自己聊天的那名英俊帥男根本不是一個人!面對網友的突然“變臉”,吳雲連續質問這名男子:“這是怎麼回事!這是怎麼回事!”
  對方卻很自然地告訴她,網上怕自己的信息泄露,所以沒有用自己的真實信息。吳雲問他是否是律師時,他做出了肯定的答覆。這名男子用捂嘴、掐脖子等手段,並採用言語威脅,先後兩次迫使吳雲與他發生了關係。由於害怕,吳雲並沒有反抗。在結束之後,吳雲還在房間里洗了個澡。大約夜裡2點多,這名男子打了一輛車把她送走了。事後,張某發了數條信息向吳雲表示歉意。
  其實這名男子叫張某,29歲,在某建築工地打工,當晚確實過生日,與多名工友一起吃飯慶祝。但是據工友透露,張某酒量不錯,當晚並沒有喝多。
  受到威脅
  出於各種考慮,吳雲沒有報警。10天后,吳雲再次收到了張某邀約的電話,她堅決回絕了。她清楚的告訴張某,自己已經和男友和好,希望他不要再來打擾。
  然而,張某並沒有就此罷休,反而將一段視頻發到吳雲的手機上。吳雲看後大驚:這不是自己當時在賓館洗澡的畫面嗎?原來,該房間的衛生間是用玻璃隔開的,全透明。由於第一次在網上約到名牌高校的大學生,張某想到要留個紀念,便偷偷拿出手機拍下了長達一分鐘吳雲洗澡的畫面。而吳雲卻毫無覺察。
  張某威脅說如果吳雲不從,就會將視頻發到網上。經過激烈思想鬥爭,吳雲決定報警。當晚,她和張某約好地點後,警察將正裸身躺在賓館床上的張某抓獲。
  在公安機關的詢問當中,張某承認在吳雲之前的10天內還曾約到兩名女性網友併發生關係,但是警察依據張某提供的賬號並未得到這兩人的回應。
  法院判決
  檢察機關在指控中認為,張某的行為構成了強姦罪,只是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。法院審理後認為,張某以暴力、脅迫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,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,第二次犯罪時已著手實施,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,系犯罪未遂。最終,法院判以強姦罪判決張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。(文中人物皆為化名)
  通訊員 馬超 本報記者 袁瑋  (原標題:名校女生網上約帥哥 “變臉”原是打工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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